也不知道是李世民倒霉还是老天真看他不顺眼,在贞观一年,也就是他当政的第一年三月,日食就曾在这位天子的眼中出现过。
此后二年三月,三年八月,四年七月各自来了一场!
而且每出现一次,李世民就着急一次,大赦天下且不说,还拿自己的私房钱替天下被卖身的人赎身,生怕让老天爷不爽。
这不,隔了一年,这日食又来了!
这样就可以让朝廷派兵,解决困扰峰州城多年的僚人之乱。
“今天还是个正月初一,这李二怕是过不好年喽!”
王雷微微一笑,随后眼神突然变得坚毅起来:“宁寒,去,拿纸笔来!”
“纸笔?”
身后的新昌县一愣,随后呼吸开始变得急促。
王雷,这可是三年前科举考试中,以一篇《师说》一举拿下头筹的主。
这样的人才原本应该留在朝堂当个大官,可惜居然胆大包天调戏李二女儿,当今长乐公主,这才被贬到峰州。
可虽是如此,可人的才华可绝对没问题!
眼下要纸笔,莫非是要即兴写诗?
容不得半点犹豫,宁寒立刻抽身从屋内拿来了纸笔递了过去,随后又拿出砚台,打算磨墨。
谁知,王雷随手将纸笔扔在地上,拿出一把匕首,将手指划破,用手指在纸上写道:
“去你娘的李二,六年五次日食,丫在不派兵老天爷劈死你个熊玩意!”
随后,顾不得擦干手上的血渍,王雷便将纸拿了起来扔给宁寒:
“让人把他送回到长安!”
“大人,您疯了?”
宁寒颤抖着声音,脸上写满了恐惧!
虽然知道王雷向来豪放,可踏马也不能这么豪放啊!
给皇帝写血书,而且还叫李二去你娘的,熊玩意?
这不得按上个谋反的罪名?
离谱,实在离谱!
说话间,宁寒就打算撕掉。
“你敢撕,撕了我用你的血写,看你的血够写几封!”
王雷冷不丁的一声让宁寒嘴角一颤,停了手上的动作。
“哼,我倒要看看他李二还能不能坐视不理!”
王雷看着天空中已经在渐渐复原的太阳,心中的不爽一下子尽数祛除。
贞观三年,王雷意外穿越,附身在一名考子的身上,在当年的科举考试中以一篇《师说》一举夺得魁首。
本以为从此便可混迹朝堂,以现代知识改变唐朝,可谁知当晚,王雷醉酒,第二天便被李世民拿下。
原因也算简单,醉酒后调戏长乐公主。
可至始至终,王雷压根都没见过这位现代大唐小说第一女主一面,王雷那个憋屈啊!
干了都还好,至少死了去下边都好吹牛,可……
说起来也算命好,魏征爱惜人才,犯言直谏下,王雷保下了性命,还分了个峰州别驾当。
原本王雷劫后余生还挺高兴,可来了才知道这峰州在大唐的西南角,压根就是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!
这搁后世都出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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